一、参加工伤保险的作用和意义?
工伤事故无情,工伤保险有爱。参加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责任,是广大职工应有的权益保障。工伤保险能够使工伤职工及时得到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为重伤的职工提供长期、稳定的基本生活保障,能够分散用人单位风险,对维护社会安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负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用人单位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时,需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宝鸡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承诺书》《宝鸡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及基数确认表》,到用人单位注册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五、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怎样缴费?费率怎样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所属行业,按《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确定。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
六、农民工如何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发生工伤后享受工伤待遇和其他职工有什么区别?
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并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应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农民工发生工伤后享受工伤待遇和其他职工完全一样。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我国目前使用的是2014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发布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